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来,云龙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各旅游景区设立巡回法庭,开通巡回办案点,提供法律进景区服务,及时高效处理旅游纠纷,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营商环境、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谈”,明确工作思路。定期在辖区各景区、度假区开展云龙区旅游巡回法庭工作座谈会议,重点围绕景区常发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深入研究处置方法、步骤及时效等具体措施,并根据云龙旅游市场特点和旅游产品实际,提出创新性工作思路;
二“宣”,普及法律知识。定期在各景区、度假区进行专题旅游案件发布及法律宣传活动。旅游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旅游典型案例宣传单页和法治宣传手册、文明旅游手册,向市民和游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旅游条例等;
三“讲”,帮助解决困难。定期在各景区、度假区游客中心开设法律咨询点,热心解答游客提出的旅游纠纷诉讼问题及相关法律咨询援助。
四“解”,实地开展调解。充分发挥旅游巡回法庭审判职能和时效性作用,现场快速处理旅游纠纷,有效解决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有力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