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贾环罚决字【202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苏金迪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迪新能源车业)存在大气污染行为,处罚13.7万元整。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门处罚后,金迪新能源车业提出了听证申请,并提出酌情减轻处罚。最终,环保部门认为:金迪新能源车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两年内有环境违法行为,决定维持拟处罚内容。
以下是处罚决定书:

之前,江苏金迪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就因存在大气污染行为被处罚过:
1、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壹拾壹万元整(11万元整);
2、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叁万元整(3万元整)。
决定合并处罚壹拾肆万元整(14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