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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主播道歉!退赔61983040元

2020-12-01 16:31 淮海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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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知名主播辛巴通过其微博账号@辛有志xyz 表示:对“此次燕窝事件带起的风波深表歉意,现就该事件做出以下回应。”

 

辛巴信中表示,经检测,这款“茗挚”品牌燕窝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这款产品“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不应当做燕窝制品推广。”

 

对此,辛巴称辛选现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 15495760元,共需先退赔61983040元),先解决问题。

 

直播卖的燕窝出问题
知名主播发文道歉

 

 

全文如下:

 

 

 

 

10月25日,快手主播“辛巴”辛有志及其徒弟在直播间里售卖燕窝产品。

 

 

随后有网友指出该产品就是糖水,而在发布的视频中,一罐燕窝清淡的像糖水一样。

 

 

职业打假人:就是糖水
卖17.2元 成本不超过1块钱
消费者可退一赔三

 

11月7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称辛巴售卖的即食燕窝的蛋白质含量为0,而根据燕窝质量等级标准蛋白质的含量约在30%—50%,并呼吁已购买的消费者尽快要求退一赔三,起步价500元。

 

11月19日,王海在微博中发布检测报告,称辛巴销售的茗挚品牌燕窝是风味饮料而不是燕窝,其综合成本每碗不超过1块钱。王海发布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蔗糖含量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为5%,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

 

王海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据其官网资料显示,该中心于2001年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是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和A类检验机构。报告检测样品的名称为: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

 

记者联系到王海后,王海出具了检测报告的另一部分。

 

在这一份报告中,记者注意到,除了王海所说的该产品蔗糖含量4.8%以外,还有关于分析唾液酸(燕窝检测的指标之一)的分析项目。该检测报告显示唾液酸的含量为0.014g/100g,检测的方法为SN/T3644-2013。

 

<图由王海提供>

 

对于王海的质疑,辛巴所创品牌辛选曾于11月20日早上,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感谢王海先生对公司及该产品质量问题的关注,王海先生提供的质检报告,除了冰糖燕窝制品本应含有的糖分外,还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

 

 

声明中表示,2020年10月25日,辛选主播“时大漂亮”在其直播间推广该产品, 融昱公司在“茗挚”某电商旗舰店售卖,直播价格为258元15碗,每碗17.2元,辛选所属公司减去平台相关费用后得到12. 6%的推广佣金,不涉及任何采购销售行为。

 

该声明还表示直播是按照融昱公司提供的产品信息进行直播推广,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产品送检,待结果回传后公证并公布给广大网友。如果对产品有任何不满,可以向茗挚”某电商旗舰店申请退货退款。

 

该燕窝的品牌方曾于11月6日发布声明表示,此次发出的商品均为合格正品,已经合规合法通过各项质检流程,不存在质量问题。对于恶意剪辑视频、采用误导性用语歪曲事实并传播,恶意中伤品牌产品者,将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和商誉,追究到底。

 

11月20日,记者查看该品牌网店时,发现该店铺所有商品已下架。而11月21日再次查看时,该店铺又重新上架了三款燕窝产品。可以注意到的是,均为即食燕窝。

 

直播带货乱象 国家网信办出手了!

 

■ 直播翻车事件不断,汪涵直播带货退货率超七成

 

在直播带货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当下,薇娅、李佳琦、辛巴等头部主播单场直播销售额动辄十亿,另外也有越来越多的知名直播单场销售额频繁破亿。不过在这些看似亮眼的数据之下,也存有很多造假的成分。

 

近日,脱口秀演员李雪琴直播数据造假引发诸多关。11月11日晚,李雪琴在一场直播中带货销售数码产品,而平台显示的围观人数为311万人次。不过,却有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数据水分很大,其实在这个311万观众中,只有11万的真实数据,评论区中的互动留言大多也都是机器刷出来的。

 

无独有偶,著名主持人汪涵在近期的一场直播中被曝退款率超七成。11月6日,汪涵“顺德专场直播”后,有商家发朋友圈表示,其缴纳10万元开播费后,当天成交了1323台产品,却遭遇退款1012台,退款率达到了76.4%。

 

对此,汪涵签约的直播机构上海银河众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1月12日发布声明称,该司从未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直播过程中爆发的大量刷单后退单行为具有恶意攻击的特征,目前平台已经介入调查,“合理怀疑是第三方以刷单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互联网直播营销管理规定拟出台,浏览量交易量不得数据造假

 

在互联网直播盛行的当下,监管机构也陆续出台规定,为不断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1月13日,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击查看全文),拟禁止直播数据流量造假、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稿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视情采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暂停发布、注销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犯罪或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

 

此外,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直播间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在直播间标题、封面,直播账号名称、头像,直播营销人员着装、形象等重点环节,不得以暗示等方式误导用户。

 

来源:网信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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