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验房后,在“安家徐州”的帮助下,喜先生次日向开发商提交了验房清单,并坚持要求现场客服负责人在验房清单上做了签收。附《验房清单 》徐州一新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6月27日接到贵司上房短信通知后,6月28日上午我们到达现场验房,发现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经查阅合同及有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其它:一、合同附件(十一)P34 “本项目商铺无...排烟设计”,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版。8.5.4条,地下或半地下室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活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该商铺现场无窗,据此规定,应该设置排烟系统;反之,如不设排烟系统,则应按规范设置可开启窗口。我们再次强调,该商铺施工整改应执行国家设计规范,增开可开启自然排烟窗或排烟设施。
备注:1、本单一式三份,交房产公司及物业公司各一份,业主自留一份。
购房人 喜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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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0日附:开发公司客户关系 服务中心 经理 签收单 截图
小编短评:《验房问题清单》是个技术活,验房前一定要备足功课。自己不懂,最好请教相关专业人士。提交清单时要记得请对方签字,以作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说明:为保护个人及企业隐私,案例中当事人及相关方姓名、项目名称均为化名,相关时间有调整;图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家徐州”公众号,或发邮件至2723609807@qq.com。
安家徐州 编辑 张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