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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0-09-15 16:07 淮海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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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上午,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徐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旨在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新闻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君超、市政府副市长赵兴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樊建同志宣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条例》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董瑞启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情况,并解读条例的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敏就《条例》学习、宣传和实施作了专题发言。

 

据悉,《条例》由徐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31日,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0月1日施行。

 

徐州是老工业基地,由于传统产业结构的历史原因,工业固废产生量多、种类复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在机构设置、管理手段、科技支撑和处置能力利用效率等方面尚显不足。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2019年4月,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生态环境部调研组在徐期间,认为徐州通过再循环、再制造等方式实现了废物科学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在危险废物处置、高性能绿色再制造等方面走在了前列。希望徐州不断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为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更多徐州经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工业固废立法作为重大项目予以推进,经各方努力,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工业固废管理方面的立法,受到了国家和省人大的高度好评。

 

《条例》共6章,35条,分为总则、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工业危险废物管理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设立了建立协调、绿色发展评估、信息化监管、排污许可管理等制度,对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

 

设定了法律制度,为我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撑,对于引领、规范、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意义重大,为全国依法治理工业固废开创了先河。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经开区、高新区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相关工委主任以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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