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是夏季消暑健身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之一,为保障市民的卫生安全,预防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近期,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15家游泳场所不打招呼不通知,进行突击检查和水质抽样检测。
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了各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合格证明公示情况、游泳池水消毒、水质自检等记录,池水循环消毒与功能区布局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采集41份水质样品,对水样的尿素、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卫生学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已出炉,根据《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GB 37488-2019),有6家单位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主要集中在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两项指标,不合格样品率均为26.8%,尿素指标不合格样品率为9.8%,浑浊度、大肠菌群指标不合格样品率均为4.9%。
针对检测结果暴露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约谈各检测不合格单位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帮助查摆卫生指标不合格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业户卫生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下步卫生监督所还将进行重点单位“回头看”,对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坚持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和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全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放心的游泳健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