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自7月1日起,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业务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保中心)移交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经办。
根据部署,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含随军家属)在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参保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可至市医保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可就近到各区(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
我市县(市)区(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铜山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至市区用人单位参保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可至市社保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
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出的,可以使用“徐州人社”APP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也可就近到各区(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贾汪区)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