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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游泳健身场所恢复开放

2020-05-13 10:26 淮海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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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文件精神,市体育局制定我市游泳健身场所恢复开放工作指引,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游泳健身场所。指引自5月9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市面向公众开放,且具备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游泳健身场所。
  
  总体要求:各游泳健身场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针对游泳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管控、健康宣传、物资储备、消毒通风。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游泳健身场所根据当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要求恢复开放,并主动配合所在地监管部门开展防疫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有序开放
  
  (一)落实复业准备
  
  1、上岗要求。详细掌握员工动态和健康状态,排查员工上岗前14天的旅居史,凡是自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人,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措施解除后持相关证明材料方可上岗,所有员工均不得带病上岗。
  
  2、岗前培训。加强员工的健康教育,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上班不串岗、下班不聚会,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认真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
  
  3、安全防护。开放前需对游泳场所的排水系统、水温、灯光照度、公共防滑、救生台、急救器械等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救生员持证上岗情况、突发应急预案、卫生管理等制度进行制定完善。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复业需要。
  
  4、公告公示。线上、线下及场所入口醒目处公告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顾客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并公布当地疾控机构值班电话。
  
  (二)开放项目要求
  
  1、采用电话或线上预约,暂不开放现场前台办理入场手续,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按批次锻炼。原则上每批次时间不超过1.5小时,每批次人员全部退场并对场馆及设施消毒后,下一批次人员方可进入。
  
  2、为避免人员密集,在同一时间段,50米标准泳池(含50米)每泳道人数控制在15人以下;50米以下泳池每泳道人数控制在7人以下。游泳健身时根据人数,提示健身人员分开泳道进行运动。
  
  3、发放更衣柜钥匙时原则上根据现有更衣柜数量,实行隔位发放,间隔距离保证在1米以上。
  
  (三)严格入场管理
  
  1、企业员工管控。员工主动申报“彭城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工作全程科学佩戴防护口罩。
  
  2、入场人员管控。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建立入场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制度,包括姓名、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全程追溯闭环管理。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扫描“彭城码”核验,对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出现体温≥37.3℃人员不得入场。发现“红码”和“黄码”人员立即因导致临时隔离场所,并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四)加强消毒通风
  
  1、各开放游泳馆应制定相关消毒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每次消毒都应当有详细记录并进行公示,避免过度消毒。公共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更衣柜、钥匙、淋浴间、更衣室等人员密切接触的体育设施在每批次人员全部退场后,立即进行有效消毒。并放置“本场馆已消毒”告示,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2、各场馆更衣室、卫生间、冲淋间保持通风,使用集中空调的,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系统,保证足够的新风量。保证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便池、洗手台、把手等部位每天消毒不少于4次,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3、严格按照国家对《游泳池和人工沐浴池水水质卫生要求(GB37488-2019)》最新标准处理池水,加强泳客入池前强制喷淋,㓎脚池高氯措施,保证泳池卫生和对外开放水质数据达标。每两小时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
  
  (五)强化应急管理
  
  游泳健身场所经营单位复业前做好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及时处理员工或健身人员突发的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问题,做好相应的应急隔离和交通送治工作,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出现疫情立即关闭经营场所,待疫情消除后方可复业。
  
  (六)开展监督检查
  
  开放的游泳健身场所必须自觉配合当地政府、体育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各级体育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开放的游泳健身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准备不足、防控不力和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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