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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融合·逆势增长

新《公司法》背景下律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峰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5-07-08 11:22:30     来源: 淮海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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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探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企业合规运营与法律风险防范,助力律师行业服务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由徐州市律师协会、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徐州市四川商会承办,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培栋教育科技集团协办的“法商融合·逆势增长——新《公司法》背景下律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峰研讨会”于2025年7月5日隆重举行。活动汇聚法律界、企业界及学术界400余名专家学者、律师、企业家,通过主题演讲、圆桌论坛等形式,共话新法变革下的机遇与挑战。 

       会议由徐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王德顺主任主持。会议伊始,徐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王政策致辞,他表示新《公司法》的修订标志着我国公司治理体系的重大升级,法商融合成为公司法律师提升突破的关键,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需主动适应新规要求,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前瞻性的法律服务,以法商融合之智,破企业发展之难,为徐州乃至更广阔区域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江苏培栋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蔡沛东致辞。他表示,学校作为协办单位,始终关注法治教育与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期待通过本次研讨会搭建法律界与教育界的交流平台,为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贡献力量。最后蔡校长祝愿研讨会圆满成功,希望各位嘉宾和同仁在法商融合道路上不断探索进步,书写精彩篇章。

前沿洞察,破解实务难题

研讨会特别邀请四位法律领域资深专家,围绕新《公司法》核心条款与企业关切热点展开深度分享。 

       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高级合伙人陈辉律师探讨了新公司之下老板的风险和利润在哪,讲述了新公司法对老板重大影响的六大变化、修订公司章程重点关注的十二大问题、一人公司如何搭股权架构等相关问题,围绕股东出资期限的约定,法定代表人的约定、股东会和董事会召开和表决方式、非货币财产出资价格形成过程等重点问题,结合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深入剖析,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第六批产业教授(江苏师范大学)王松律师聚焦新公司法时代企业家的经营风险和防控,对发起人资本充实义务、有限公司限期认缴制、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常态化、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股东和关联公司连带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剖析。王松律师建议:公司管理层合规经营是必由之路;董监高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否则对经营损失承担责任,责任之大,前所未有;董监高任职之前,熟读《公司法》、《民法典》,掌握操作细则,合规合法履职,避免个人履职风险。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李激汉副教授首先从案例导入,抛出“可否追加未届出资的股权为被执行人”的问题,随后引出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请求权的行使的条件、性质与方式及法律后果等内容,深入剖析公司法修订后的支持非破产加速到期的条司法裁判趋势、对于公司作为受领主体入库规则、债权人作为受领主体出库规则的法律后果。李教授从学术与实务双维度,为债权人维权与企业资本管理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盈科徐州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江苏省公司法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叶飞以《一堂课弄股权设计那些事儿》为题,从创业公司股权设计的五大维度、股权设计实现的四个步骤、“1345”法则等内容展开,他讲到,创业公司要抓住公司控制权核心,要做好定人、定结构、定规则的工作,要坚持股权要和能力、贡献、投资对应,动态调整等原则。最后,叶飞律师表示股权设计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经验,股权架构必须要动态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深度对话,共谋破局之道 

       此次研讨会设置两场高端圆桌论坛,直击新法变革下的企业治理痛点,现场气氛热烈。

论坛一: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对公司和股东的影响 

主持人

郑天鹏:江苏彭隆律所党支部书记

与会嘉宾

李激汉: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叶   飞:盈科徐州律所管委会主任

李伟华:江苏彭城律所高级合伙人

时洪生:盈科淮安律所管委会主任

高章明:江苏贝立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培喜:江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首批专家

       与会人员就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对公司和股东的影响展开讨论:企业可以建立资本管理专项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与审批流程,同时建立资本动态评估模型,结合行业特性与自身发展阶段,科学制订出资计划与股权转让协议。大家畅所欲言,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论坛二:董监高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 

主持人

郑天鹏:江苏彭隆律所党支部书记

与会嘉宾

刘茂通:江苏茂通律所首席合伙人

陈   璞: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栗雪松:江苏智临律所合伙人

陈文丽:盈科上海律所合伙人

魏德顺:盈科徐州律所法商融合事务部主任

冯拥军:徐州天禾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与会嘉宾就董监高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展开谈论,一致认为企业应完善内部问责机制,明确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同时应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建设与争议解决预案。与会嘉宾的精彩思辨和深度对话,从理论到实践,多维度剖析资本制度变革和董监高变革影响,为企业与律师在新公司法下的实践提供了多元视角。

 闭幕致辞 

       盈科全国公司法律委员会主任陈辉作闭幕致辞。他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企业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直接影响市场活力与经济韧性。此次研讨会通过主题分享及高水准圆桌论坛,汇聚政企学研多方智慧,系统解构了资本制度变革、董监高责任升级等核心议题,为企业应对新法挑战提供了务实指引,希望大家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法商融合,共绘发展新蓝图

       本次研讨会通过政策解读、案例研讨与实务交流凝聚共识,成功搭建起法律界与企业界双向赋能的高效对话平台,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进程中的角色定位,实现了法律专业智慧与企业经营需求的深度融合,更为特殊经济环境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成为驱动法商协同创新、助力行业破局突围的重要引擎。


编辑: 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