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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减负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举措的通知

2021-09-09 16:49 淮海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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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徐州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开区、徐州高新区、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推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力度,压实部门责任,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现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关具体工作举措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减税政策

(一)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6号、7号)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市税务局)

(二)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市税务局)

(三)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市税务局)

(四)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市税务局)

(五)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项目、集成电路、内外资鼓励项目等减免税相关政策,对徐州地区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生产设备,减免相关税收。(徐州海关)

二、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六)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七)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八)延续实施以工代训政策;继续实施按学时发放培训补贴,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展的培训,原来有补贴标准的,按原有补贴标准执行;原来没有补贴标准的,按照每人每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20、40或80学时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次250元、500元或1000元补贴。执行时限至2021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

(九)支持确有困难的企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十)自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电网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销售电价大工业用电类别电压等级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电价分别降低0.035元/千瓦时、0.039元/千瓦时、0.045元/千瓦时、0.055元/千瓦时和0.065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051元。(市发改委、徐州供电公司)

(十一)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推动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10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执行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类电价的用户,以及符合条件的5G基站用户,可参与2021年市场交易。到户结算电价为省内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与用户通过市场方式成交的交易价格加上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易价格中包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市发改委、徐州供电公司)

(十二)自2021年4月1日起,进一步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一是农村综合变以下的农副产品加工厂,为农户加工口粮、食用油、饲料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二是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稻米加工企业,可继续按照苏发改价格发〔2020〕360号文件规定,自愿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或一般工商业电价,选定后12个月之内保持不变。三是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原则上应分表计量,若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可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者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市发改委、徐州供电公司)

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十三)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加快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供应用地政策落地,支持各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用地。(市资规局)

(十四)视疫情防控影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开区、徐州高新区、淮海国际港务区)

五、降低物流成本

(十五)自2021年2月5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货运枢纽场站项目及乡村运输服务站可申请相应的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市交通运输局)

(十六)自2021年4月30日起,对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农村物流示范县”“农村物流达标县”创建验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补资金;对获得交通运输部授予“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对获得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称号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资金。(市交通运输局)

(十七)对将大宗货物由公路运输专项铁路的省内重点企业进行补助,大宗货物铁路运输发送量年增量部分按照每吨3元进行补助;对从事货物发运的点到点货运列车经营人进行资金补助,集装箱班列按照200元/TEU补助,棚车班列按照500元/车补助;对实施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明显的沿海主要港口企业进行相应资金补助。执行时限为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

(十八)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引导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重点线路联网成片、提质增效,形成网络效应。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0%以上,对新开辟内河集装箱航班或者航线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组织集装箱货物选择内河水运运输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开展“散改集”业务的货主企业、为发展内河物流业务购买自备箱用于江苏内河集装箱公共运输的企业分别进行相应补助,执行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十九)加强银企融资对接,落实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扩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覆盖面。构建供应链金融生态,支持投贷联动创新。鼓励优先向省内企业开立供应链票据,优先支持供应链票据持票企业的贴现需求。优化金融信用和法治环境,提升县域全融生态环境。(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二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充分发挥LPR改革的降成本潜能,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综合成本,巩固贷款实际利率下降成果。推动银行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切实做到“降费不降服务”。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行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

(二十一)持续扩大转贷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应急转贷资金效用,帮助一些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即将到期,在转贷续贷过程中出现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提供资金临时周转支持。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进一步调降担保费率,按照保本微利、可持续的原则,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融资担保业务,由同级财政向省以上财政申请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开区、徐州高新区、港务区管委会)

七、降低企业资本占用

(二十二)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发挥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作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结算合法权益。(市工信局)

(二十三)严格落实涉企保证目录清单制度,规范管理涉企保证金清单保证金收取项目,确保清单之外无保证金收取。(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十四)运用预付款保函、政府采购贷、履约保单、履约保函等多种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具,构建从政府采购合同签约到履约验收为止的全程金融融资政策支持,有效增加中小企业现金流动性。(市财政局)

八、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十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精简享受税费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削减政策红利,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市税务局)

(二十六)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继续放宽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二十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  

(二十八)持续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检查,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办、市民政局、徐州供电公司、港华燃气)

九、数字赋能降本增效

(二十九)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持续降低企业用网用云成本。(市通管办,中国电信徐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徐州分公司)

(三十)建立数字化转型重点企业库、开展数字化评估咨询诊断、制定数字化转型项目方案、组织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进行数字化转型企业评价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企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促进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提高生产效率。引导对标国际先进,加强成本管控,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履行部门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要充分运用媒体、现场咨询、政策培训等有效方式,加大惠企降本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充分了解、掌握和用好惠企政策,营造大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重要任务,为实现“十四五”发展强势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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