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香奈儿诉华为Logo侵权败诉”的消息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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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019年,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驳回了香奈儿的反对意见,称两个商标图案并不相似,没有可能引发公众混淆。之后,香奈儿向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提起了上诉。
记者援引报道称,法庭裁决称,香奈儿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是垂直的。因此,欧盟普通法院得出的结论是,二者存在差异。香奈儿可以就此判决再向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提出上诉。
不少网友调侃起来:
“还不如说用了黑色和白色,相似度100%”
“我想到它是个电源插座,
也想不到香奈儿那里去啊”
“香奈儿诉华为Logo侵权败诉,那奥迪会不会有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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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U个两个C差别很大的,
照香奈儿的说法,
那么多字母都要打架了?”
“字母C得起诉字母U了。”
“香奈儿可以起诉回形针”
“可以先去起诉安德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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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微博认证为律师的网友点评称:“香奈儿的Logo确实有名,但华为的Logo也不至于让人会误认为成香奈儿。”